江西新余科达技工学校关于规范工程验收、购置物品验货流程的补充规定
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12-05 08:29:13阅读次数:600次
各相关部门:
为加强学校管理,规范行政管理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同时防风险,保障学校权益,现对学校工程验收、购置物品验货等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补充规定:
一、工程验收、购置物品验货等均须由施工方或供货方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校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再到学校综合办公室填写验收、验货等申请表,填表后再由学校安排进行验收、验货,并按规定填报验收、验货单。
二、工程验收、购置物品验货等验收、验货单由学校综合办公室提供学校统一制定的验收、验货单,按照验收、验货单认真、严格规范依顺逐步办理。
三、经学校及施工方、供货方共同验收、验货后,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对验收、验货情况签字确认,校长(常务副校长)/书记签字审核,同时加盖学校公章方可生效,否则一律视为无效。
四、未经学校特别授权,未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学校工作人员擅自与施工方或供货方办理验收、验货等签字手续(含签订协议等),学校对此将不予认可,同时视同该学校工作人员属于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,按学校管理规定从重处分,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其个人及施工方、供货方自行承担,同时学校将追究其个人及施工方、供货方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江西新余科达技工学校
2023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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